首页 关于我们 新闻中心 选号中心 400套餐 400受理中心 招商代理 短信群发 山东400电话
新闻中心

400客服提供旅客意外保险合同

 

旅行社旅客意外保险合同

甲方:

 

乙方: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中心支公司

 

为了保证旅游者在旅游期间的人身安全和经济利益,促进旅游事业的发展,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,就甲方协办乙方保险业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:

一、       保险对象

凡身体健康、能正常旅行参加国内团队旅游者以及随团的旅行社导游,领队均可作为被保险人,由甲方向乙方投保。

二、       保险期间

本保险的保险期间,旅游者自其在约定时间登上由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开始,直到该次旅行结束离开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为止。被保险人自行终止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,其保险期间至其终止旅游行程时止。

三、       保险责任

按照《平安旅行意外保险条款》执行

四、       除外责任

按照《平安旅行意外保险条款》执行

五、           保险金额及保险费率

保险金额及保险费

单位:元

保险金额

保险期限及保险费

1——3

4——8

9——15

16——30

国内游10万元

6

10

15

20

国内游20万元

10

20

30

40

国内游40万元

20

40

60

80

出入境游30万元

15

30

45

60

国内一日游3.3万元

2

国内一日游6.6万元

4

 

项目

意外伤害

医疗费

国内游10万元

9

1

国内游20万元

18

2

国内游40万元

37

3

出入境游30万元

28

2

国内一日游3.3万元

3

0.3

国内一日游6.6万元

6

0.6

 

 

六、       赔付比例

按照《平安旅行意外保险条款》执行

七、       投保手续

甲方每组织一个旅游团队,应在出团前向乙方办理投保手续,甲方将投保单传真至乙方专用传真机,乙方在收到甲方投保依据后,正常工作日应在当天出具承保确认书并回传给甲方,休息日及节假日在乙方专用传真机收到旅行社传真时即自行确认,无须再发确认书。甲方派出导游均可免费享受与该团游客同等的保险金额。

 

八、       保险费的结算

保险费采取每月结算一次。乙方在每个月五号前(节假日顺延)计前一月保险费并通知甲方,经核对无误,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款项划给乙方。

九、       保险金的申请和给付

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事故时,甲方应在事发后三天内通知乙方,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提供有关索赔单证(包括当地公安部门证明、医疗证明、原因、地点等),积极协助乙方处理赔付,做好事故的核查工作,乙方在责任明确、资料齐全后,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按条款给付保险金。

十、       本协议所称“意外伤害”是指外来的、突然的、非疾病的,被保险人无法预料和不可抗拒的,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事件。

十一、           本协议一式两份,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,有效期一年。

十二、   对本协议未尽事宜,经双方协商可随时修改补充,并作为本协议组成部分。

甲方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乙方:

 

代表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代表:

日期:二00    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 日期:二00     

济南400电话,办理热线:400-8556-114,产品:400电话、济南400电话;服务:400电话办理、申请、资费、免费、安装;类型:联通、电信、移动、铁通;区域:山东、济南、青岛、潍坊、威海、德州、莱芜、商河、章丘、长清、济阳

济南400电话,济南400电话办理,济南400电话申请,山东400电话,山东400电话办理,山东400电话申请,400电话代理,联通400电话--400电话受理中心
全国统一受理热线:400-8556-114
鲁ICP00001 电话:15269132997 地址: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会展国际城北塔1-526室